1.
应聘外语系学科骨干教师(教授 四级岗)岗位人员上报同行专家评议材料及评审费至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将人员名单及材料统一上报人力资源处;
2.
应聘外语系中青骨干教师(副教授 七级)岗位人员和应聘中级、初级岗位人员上报评审材料(上报材料要求见附件)及评审费(副教授300元,中级160元,初级70元)至综合办公室;
3.
对应聘四级、七级岗位人员的业绩材料进行公示(图书资料室J401);
4.
在基础实验楼J316会议室组织教授评议组会议(应聘教师需述职2分钟) ;
5.
在基础实验楼J316会议室组织专业技术职务聘用委员会会议;
6.
上报校外应聘4级专业技术岗位人选,应聘7级过渡性岗位人选材料至人力资源处;
7. 12月下旬
学校下发聘用文件,外语系组织签订聘用合同,报学校备案;学校为签订合同人员颁发聘书,兑现待遇。
外语系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