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职工考勤及不在岗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9-16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939

各单位:
  《bat365在线平台官网登录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规定》(校字〔2015〕45号)已经印发并实施,根据文件规定,人力资源处将不再定期下发核定教职工在岗情况的通知。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认真做好考勤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将病假超过2个月,或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教职工情况书面报告人力资源处。对其他因请假、旷工等情况应变动工资的教职工,所在处级单位于每学期末放假前2周报送到人力资源处统一处理。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处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