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日,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置重大课题、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重大课题面向全省招标,采取盲审与现场答辩相结合的评审办法;重点课题实行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评审办法。学校申报限额为重大课题1项,重点课题10项。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委托学校组织遴选推荐,省规划办实行备案。组织工作拟于下半年启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2015年度的《课题指南》(附件1)只列重大招标课题题目和重点课题的选题范围。重大招标课题要按规定的题目申报;重点课题需依据指南的选题范围、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
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教育事业的要求,围绕立德树人、教育信息化、陆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教育需求、新型城镇化背景下的教育发展、新型教育智库建设、创新创业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高考制度改革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等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使教育科研工作真正落地,取得实效。
三、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课题申报人如职称未达到要求,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四、申报课题要求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一般应在1年内完成。
五、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重点鼓励团队联合与协作研究。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第一、第二课题组成员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已经在省其他机构或组织立项在研的课题负责人不得再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六、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要求用3张A3纸双面打印左侧中缝装订,不可加页)(附件2),《专家盲审表》(附件3)1份,《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4)1份。
七、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9日之前将所有纸面材料报送到学校高等教育研究所(主楼507房间),同时提交材料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82519434
八、学校将从本次申报的课题中,按省规划办申报限额择优遴选课题进行上报。
附件:
1、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重大课题、重点课题)
2、《课题申请・评审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专家盲审表》
4、《课题申报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7月1日
附件:1.附件1-4 2.高教所文件2015-10号省规划办课题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