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不断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根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管理办法》规定,现开展2014年度省社科研究规划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研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重点开展2013年度项目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研究项目是否按完成计划开展了具有基础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行性研究,发表理论文章数量、转载次数、成果的社会反响和成果运用转化情况。
2.到期未结项目的推进工作。主要检查2012年以前(含2012年)立项到期未结项目,相关项目负责人需按规定时间完成研究任务。
3.开展重要事项变更申请的审查工作。对进展明显缓慢、无阶段性成果的应用研究类项目和无理由久拖不结的基础研究类项目,以及有两次以上延期申请的项目,一般不予同意延期。
4.开展项目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三、具体检查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年度检查表》;有项目情况变更者须填写《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四、报送时间
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年度检查表》、《黑龙江省社科研究规划年度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纸质文件一式一份送至科研院民品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minpinchu@126.com。
科研院联系人:胡娅南
联系电话:82519625
附件:1.年度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