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时间:2012-03-23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197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学校决定:4月2日~ 4日放假,共3天。其中, 3月31日(星期六)和4月1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4月2日(星期一)和4月3日(星期二),4月4日(星期三、农历清明节)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星期六)和4月1日(星期日)上班。
  本科生和研究生4月2日、4月3日的教学活动分别调至3月31日、4月1日进行;原3月31日、4月1日本科生的教学活动全部停止,所缺课程原则上不补;原3月31日、4月1日研究生的教学活动分别调至4月2日、4月3日进行,4月4日研究生的教学活动全部停止,所缺课程顺延一周进行;继续教育学院教学活动自行安排。



          党政办公室  教务处  研究生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