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9年度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的通知

时间:2009-06-11作者:文章来源:外语系浏览:1983

    根据省医疗保险局的通知,2009年度门诊十四种疾病申报工作启动。bat365官网将于2009615日对申报门诊十四种特殊疾病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具体要求为:
一、申报人员申请病种有以下十四类:
第一类:高血压合并症(有心、脑、肾并发症选择一项或两项);
第二类:肺心病(慢性心衰);
第三类:陈旧性心梗;
第四类:重症冠心病;
第五类:风心病;
第六类:肝硬化;
第七类:大面积脑梗(偏瘫);
第八类:脑出血恢复期;
第九类:糖尿病合并症(合并感染或心、肾、眼神经并发症选择一项或两项);
第十类: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期;
第十一类:精神分裂症;
第十二类:系统性红斑狼疮;
第十三类:癫痫;
第十四类:帕金森病(PD)。
在以上十四类疾病中只能申报一类。如果申报第一、九类疾病时,须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申报人员需要准备的材料为:
1
、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
2
、其他相关检查材料有(脑梗、脑出血需要有CT片或核磁片;糖尿病要有化验单;冠心病、心梗要有心电图);
3
、必须将材料装入材料袋中并在材料袋上清楚写明申报哪类疾病,否则不予接收其材料。
三、在职人员将材料交送工资保险办公室(主楼537房间),退休人员将材料送交离退休处,材料送交截止时间为2009615日。

 

 

联系人:刘 岩、刘文意

联系电话:82519751

 

 

 

 

工资保险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